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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衡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NX2018-A03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  量

(单位:项)

预  算

(万元)

A0206180203

衡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1

19.9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A0206180203

衡山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房屋面积620平方)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6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30%,质保期满后支付余下的10%。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备注: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货物清单及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3:00时到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 衡山县人民医院509室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价格200元)(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

2、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社保登记证(或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部门出具2017年10月后的查询证明;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6、报名时需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未中到标的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需交履约保证金2万元,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以上两项费用均需从公司财务基本财户缴纳。不收取现金。

四、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在衡山县人民医院7楼会议室       进行竞争性谈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仪式。

五、联系方式:

     喩先生  07345824155

          1519742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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